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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在職或離崗創辦企

  中新網1月20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确,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離崗創辦企業;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科研人員到企業工作或者參與項目合作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管理司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關于“雙創”活動的适用範圍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開展科技成果研發和轉化的活動,以及與此有關的創業活動;關于人群的适用範圍,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上的科研人員,其他事業單位的科研人員,符合“雙創”活動條件的也可以提出申請。

  《指導意見》明确了進一步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具體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在保證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在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各項福利待遇不受影響,并可與兼職或所創辦企業職工同等享有獲取報酬、獎金、股權激勵的權利;二是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離崗創辦企業,科研人員離崗創辦企業需經事業單位批準,期限不超過3年,期滿後創辦企業尚未實現盈利的可以申請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三是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科研人員到企業工作或者參與項目合作,理順選派人員的人事管理,充分調動選派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四是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崗位和流動崗位,健全創新崗位設置和選人用人辦法,優化創新崗位科研人員管理,動态管理流動崗位。

  《指導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強化科研人員所在事業單位的領導把關責任,對于科研人員參與“雙創”活動既要充分給予支持和鼓勵,又要進一步規範人事管理,堅決杜絕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違規“搭便車”,出現新的“吃空饷”問題。同時,要求科研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對“雙創”活動中各類違紀違規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懲戒措施。

  《指導意見》提到,科研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欺騙組織以“雙創”名義從事非“雙創”活動等各類違紀違規行為,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予以記錄,并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予以糾正;對拒不改正的,終止其“雙創”活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推進“放管服”改革,對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參與“雙創”活動不作審批或備案,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服務,進一步推動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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