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9日電 今年“2月2日”“6月6日”等多個吉祥日正值法定公休日,針對民衆希望在此時間進行結婚登記一事,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今日表示,婚姻幸福與否,與登記日期是否為“吉祥日”、“好日子”無關,希望廣大公衆和結婚登記申請人理性對待結婚登記日期,不必要紮堆在一些特殊日期進行登記。
資料圖:2016年農曆“七夕”,許多情侶一大早就在民政局門前排起長隊,等待在這個特殊的日子領取結婚證。武俊傑 攝
民政部19日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有記者問:有人說2020年2月2日是“千年一遇的對稱日”,還有6月6日、8月8日、12月12日等都是好日子,希望能夠進行婚姻登記,但這些天又是法定公休日,民政部對此是什麼态度?
王金華回應稱,婚姻是人生大事,希望選一個特别的日子進行婚姻登記,反映了人民群衆對幸福生活的期待,完全可以理解。媒體、網民反映的“對稱日”、“吉祥日”等,代表了一種美好意願。
“但婚姻幸福與否,與登記日期是否為‘吉祥日’、‘好日子’無關,隻要兩人感情牢固、琴瑟和鳴、相濡以沫,每天都是好日子,每天都是唯一的,每天都值得紀念。希望廣大公衆和結婚登記申請人理性對待結婚登記日期,不必要紮堆在一些特殊日期進行登記。”王金華說。
王金華指出,考慮到2月2日是國家法定公休日,各地區的辦公條件、系統管理及具體規定有所不同,全國不宜硬性規定。
王金華稱,“我們注意到,一些地方已經表示将在2月2日這一天照常辦公,開放登記,為大家提供婚姻登記服務。我們要為這些地方點贊。他們放棄休息日,加班加點為大家辦理婚姻登記服務,用婚姻登記機關的辛苦指數換來老百姓的幸福指數、滿意指數,以及黨和政府的民生指數。在此,我們提醒廣大群衆要及時關注當地政府或民政部門發布的信息,按要求前往辦理。”
“為了防止出現登記紮堆、排隊擁擠的情況,我們建議開放登記的地方實行網上或電話預約服務,并告知當事人準備好相關證件材料、錯峰登記,同時也要按照規定落實好人員調休和加班補貼等事宜。對于在有關休息日不為大家提供婚姻登記服務的,也希望公衆理解和諒解。”王金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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